来源:[db:来源] 时间:2022-06-03 10:32:01
近日,甘州区工商质监局城关工商质监所调解一起消费者购买4G手机变3G的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成功退款1398元。
2018年9月25日,消费者侯女士在张掖市甘州区西大街某手机店购买了一台售价1398元的4G手机。使用期间,手机卡插入手机后显示为3G网络,接听过程中并出现通话断断续续质量差等问题。侯女士多次向通信公司打电话询问,通信公司认定不是网络问题。侯女士于是与手机销售商联系,要求换货,但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向工商质监部门投诉。
甘州区工商质监局城关工商质监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消费者到该手机店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手机开机的状态下看到手机显示网络状态为3G,侯女士认为4G卡显示为3G是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便向销售商提出换货请求,但商家以手机已激活无法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换货,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城关工商质监所工作人员到侯女士办理手机卡的通信公司详细询问了该手机卡的网络状态,得到确切回答是4G 网络。4G手机卡放入4G手机中出现3G网络的情况,在卡和网络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能性较大。工作人员耐心向消费者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退还手机款1398元。(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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