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db:来源] 时间:2023-04-18 19:31:17
夫妻感情不和,除了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之外,还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那么,自己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中的一般流程是什么?需要经过多长时间?今天的文章就给大家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起诉和受理
1、选择起诉的法院
想要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应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为离婚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对于夫妻异地或一方不在住所地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也有不同。
比如:夫妻一方不在住所地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案件根据情况不同,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不同,之前的文章详细讲解过,详见文章: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2、书写起诉状
起诉离婚时,提起离婚的一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被告身份信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二)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材料。
(离婚起诉状范本)
3、诉讼费用
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离婚诉讼的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缴费后,只需要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就可以了。
二、法院审理
1、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准予离婚。在实践中,如果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又不能举证证明存在法定应准予离婚理由,法院对于原告第一次提起的离婚请求,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判离,而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原告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2、法定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导致感情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法院才能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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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
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很难直接判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对于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时所需准备的材料,与第一次起诉时一样。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另外,在司法实务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离婚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后,会向双方送达离婚判决书。双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十五天天后,如果均未提起上诉,离婚判决书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温律说法:
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因为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一样,不需要用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需要配合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如果法院不主动出具生效证明,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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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霏霏律师:
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共党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团代表。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主要业绩:
为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提供律师解读,受聘上游新闻帮帮频道特约律师。为重庆科技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供稿。为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威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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