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db:来源] 时间:2023-02-11 11:31:50
中宏网山东12月13日电 12月10日,安徽籍张女士来到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派出所咨询办理户口迁移事宜,在得知安徽省与山东省同时列入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范围,迁移户口不需要回安徽老家办理,张女士非常高兴,随即申请“跨省通办”服务。
山亭区店子镇派出所户籍民警刘晶现场予以受理,与山亭区公安分局联系获取准迁证后,积极向迁出地派出所申请获取电子迁移证,仅用1个工作日,就为张女士办理完了户口迁移业务,并为其制发了新的《居民户口簿》。
“现在的户籍迁移改革方便了群众,真好。我要为户籍民警的高效服务点赞。”张女士在办理完户口迁移业务,拿到《居民户口簿》时高兴地说。
“目前,山东省与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江西、湖北、湖南12省(市)间实现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实现了数据信息的跨省流动,避免申请人‘两头跑’,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与便利。”山亭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副主任邵泽健介绍。
据了解,户口迁移“跨省通办”适用事项包括: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户口迁移等5类。工作流程为: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需要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编辑:张新一
审核: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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