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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 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及其进展已经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详见以下披露索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共收回有效票数3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本届监事会建议并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鲁文武、吴洪伟(简历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并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鲁文武先生,中国籍,1964年1月出生,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982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615厂副厂长、中速机厂副厂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本公司615厂厂长、一号工厂厂长、制造部部长、员工职业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高级政工师,大学学历。
鲁文武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6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洪伟先生,中国籍,1966年8月出生,本公司监事;1991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潍坊柴油机厂财务部常务副部长,重庆潍柴发动机厂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部部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等职;现任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会计师,MBA硕士学位。
吴洪伟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789,516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5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建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10名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并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谭旭光、张良富、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袁宏明、严鉴铂、Gordon Riske、Michael Macht(简历见附件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由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建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10名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并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李洪武、闻道才、蒋彦、余卓平、赵惠芳(简历见附件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由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表决。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姜宁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宁涛先生(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刘元强先生辞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刘元强先生辞任公司副总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旭光先生,中国籍,1961年2月出生,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KION Group AG监事等;1977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柴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潍坊柴油机厂厂长、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第四届袁宝华企业管理金奖、中国杰出质量人、刘源张质量技术贡献奖、意大利“莱昂纳多国际奖”、齐鲁杰出人才奖、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最美奋斗者”、光华工程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等荣誉。
谭旭光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在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58,842,596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良富先生,中国籍,1969年5月出生,本公司董事;历任潍坊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预算科科长,潍坊市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现任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会计师,公共管理硕士。
张良富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江奎先生,中国籍,1964年3月出生,本公司董事;历任山东推土机总厂工程师、总装分厂副厂长,山推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副本部长、本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山重建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美国PSI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KION Group AG监事,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加拿大巴拉德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潍柴巴拉德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高级工程师,MBA硕士学位。
江奎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泉先生,中国籍,1963年9月出生,本公司董事、执行CEO及执行总裁;1986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质量部部长、市场部部长、市场总经理兼营销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高级经济师,工学学士,MBA硕士学位。
张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3,684,324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新玉先生,中国籍,1963年6月出生,本公司董事;1986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本公司执行总裁,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潍坊柴油机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潍柴动力(潍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潍柴动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潍柴动力(北京)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国博杜安动力公司董事长、潍柴北美MAT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潍柴动力(卢森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意大利法拉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等职;高级经济师,理学学士,MBA硕士学位。
徐新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3,684,324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少军先生,中国籍,1965年6月出生,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1988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美国PSI公司董事长,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潍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加拿大巴拉德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卡玛斯潍柴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工学博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孙少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3,684,324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宏明先生,中国籍,1965年8月出生,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历任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现任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获得机械工业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
袁宏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000,44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严鉴铂先生,中国籍,1962年10月出生,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历任陕西汽车齿轮总厂副厂长,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现任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严鉴铂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097,904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Gordon Riske,美国/德国籍,1957年5月出生,本公司董事;历任德国库卡机器人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德国科隆道依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会主席,凯傲物料搬运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以及凯傲控股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现任KION Group AG首席执行官,Atlas Copco AB董事;电机工程学位,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
Gordon Riske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Michael Macht,德国籍,1960年8月出生,本公司董事;历任Fraunhofer工业工程研究所研究员,Porsche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Dr. Ing. h.c. F. Porsche AG董事会主席,Porsche Holding SE董事,Volkswagen AG董事, Ferretti S.P.A.董事;现任Endurance Capital AG监事,KION Group AG监事会主席, MAHLE GmbH监事;斯图加特大学荣誉博士学位。
Michael Macht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洪武先生,中国籍,1962年9月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大学法学硕士。
李洪武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闻道才先生,中国籍,1957年2月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扬州市茧丝绸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工程师,江苏大学农业机械专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闻道才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1,94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彦女士,中国籍,1973年7月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处长等职;现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投资银行内核顾问,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学博士。
蒋彦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卓平先生,中国籍,1960年1月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同济大学校长助理、汽车工程系主任兼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汽车学院院长,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现任同济大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节能与环保汽车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汽车节能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汽车车身先进设计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余卓平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惠芳女士,中国籍,1952年2月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MBA/MPA管理中心主任、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名誉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理事等职;大学本科,教授,硕士生导师。
赵惠芳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姜宁涛先生,中国籍,1981年11月出生,现任公司绩效考核总监、企业运营管理部部长、潍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04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运营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一号工厂厂长兼质量总监等职;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姜宁涛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H股股东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及批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审议及批准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0.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接受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11均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14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相关关联交易监管程序已履行完毕,现提交至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本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潍柴动力工业园东正门)
3.联 系 人:王丽、吴迪
联系电话:0536-2297056、0536-2297068
传 真:0536-8197073
邮 编:261061
(下转D1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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