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db:来源] 时间:2023-02-11 12:32:02
#女子痔疮手术9天后身亡#
【事件回放】甘肃陇南的吴曼、吴可姐妹俩怎么也没想到,50岁的母亲陈小花因为身患痔疮,慕名来到四川绵阳市肛肠病医院就诊,但手术9天后竟在医院不幸去世。姐妹俩称,手术后医生说很成功,但母亲却出现了腹痛、呕吐等多个症状,而医生一直称是正常现象,直到去世前一天的上午,经会诊被诊断为肠梗阻。
【律师说法】
(一)、医疗事故定义。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误诊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导致病员智力、身体不同程度损害或漏诊延误时机造成损害的事故。该事件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注意:非正规医疗机构的 “江湖医生”行医造成人身伤亡事件,构成非法行医罪。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主观故意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犯罪);
4.患者具有人身损害后果;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六种情形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肠梗阻指肠内容物在肠道中通过受阻。为常见急腹症可因多种因素引起。起病初梗阻肠段先有解剖和功能性改变,继则发生体液和电解质的丢失,肠壁循环障碍坏死和继发感染。最后可致毒血症休克死亡。一般肠绞窄6-8小时就可发生肠环死,常伴中毒性休克,病情十分凶险.当然如能及时诊断积极治疗大多能逆转病情的发展以至治愈。
根据资深专家介绍,痔疮手术与肠梗阻没有必然联系,但患者术前有肠梗阻,术后护理不当可加重。关于本事件,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患者本来就有不完全性肠梗阻,因痔疮而手术,使肠梗阻加重。
2、因痔疮手术后,患者惧怕排便,导致大便干燥,也就是所说的粪嵌塞引起的肠梗阻。
3、因不正规的痔疮手术导致肛门狭窄,严重狭窄也可出现肠梗阻。
4、患者平素有便秘的习惯,结肠的慢传输,手术后导致假性梗阻。
5、伴有基础疾病,如风心病房颤等,痔疮手术后出现肠系膜血管栓塞。
根据报道看,患者从术后第5天即11月29日晚开始出現相应症状,及11月30日,病情加重。医生两次均按胃病用药治疗,导致加剧恶化。到12月2日才正式确诊治疗,但仍未手术,的确有误诊延误治疗嫌疑。当然认定结果如何,应当以尸检报告和医调委专家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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