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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城市,原为邹县。中华民国时期,邹县境域基本沿袭清末。全县总面积:1917年约2142.5平方公里;1919年约1825平方公里;1937年约1719平方公里;1947年约2138平方公里;至1948年约1719平方公里,占山东省总面积的1.18%。 1939年,邹县境内正式建立人民政权至建国初,邹县周围边区曾设过几个县级行政区,境域多次变动:1944年10月,设立凫山县,辖邹县落陵、太平、石墙、郭里4个区。1945年10月,将邹县十一区撤销,十二区划归曲阜县;将第三、七、九区和芦山区划归泗水县。1948年,将澹台墓至小疃一带及泗河以西共46个村划归滋阳县(今兖州县)。1949年8月,将邹县尚河区80个村庄、张庄区的33个村庄划归新设的白彦县;将邹县连青区两个联防共23个村庄划归滕县;同时,落陵区及石墙区一个联防共61个村庄又划归邹县。1953年8月,撤销白彦县,将其城前区91个村庄及尚河区80个村庄划归邹县。1956年3月,撤销凫山县,其石墙、郭里、太平3个区的33个乡、176个村庄又划归邹县;同时把郭里区北部的北薄、南薄两乡及黄路桥、路家庄、小庄、马坡等村庄划属新设的微山县。1958年10月,将香城公社原唐林、党山、瓦峪、西南岭4个小乡的33个村庄及看庄公社的唐楼、后枣、榆园、张庄、杨庄、小万院6个村庄划归滕县。1959年,东安上村由曲阜县划归邹县。1960年12月,将尼山水库区的苏家村、赵家村、王家村、刘家楼、东鲁源、西鲁源、黄土、李家寨8个村划归曲阜县。1968年9月,又将尼山水库区的张马庄、新村、南王、东龙、西龙、长座、东官、西官、颜母庄、宫家楼10个村划归曲阜县。此后,邹城市境域至1992年未有变化。
上述文字、图片出处:《邹城市志》
倘若将邹城现状地图逆时针旋转90度观察,其现状境域地图则像极了一个身着汉服的古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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